銀行發信用卡或是審核信用貸款時,如何得知申請人有沒有良好的信用紀錄呢?
最主要的就是透過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聯合徵信中心」(簡稱「聯徵中心」)所提供的資料。
凡走過必留下信用紀錄
大家常朗朗上口「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」,
在錢財往來上面,信用更是重要。
我們日常作為支付的卡片為何叫做「信用卡」?
就是憑著持卡人的良好信用,才讓這張卡擁有「先享受後付款」的優惠,還能用這張卡來向銀行預借現金供持卡人使用,或是刷卡消費的款項不用立刻償還等。
當有資金需求向銀行借款時,也有「個人信用貸款」這類金融商品,憑藉的就是申貸人的良好信用紀錄,銀行才肯借出錢,因此銀行一定會先去查證申貸人的信用狀況。
當銀行發信用卡或是審核信用貸款時,是如何得知這個申請人有沒有良好的信用紀錄呢?最主要的就是透過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聯合徵信中心」(簡稱「聯徵中心」)所提供的資料。
該中心是國內唯一跨金融機構間的信用報告機構,兼具公營與民營特色;它同時蒐集個人與企業信用報告,發展出個人與企業信用評分,並建置全國信用資料庫,提供信用紀錄及營運財務資訊供查詢運用。
例如公司企業或個人若在銀行曾有違約狀況,例如支票因帳戶存款不足被退票、房屋貸款逾期未繳等,該中心就會留下紀錄。
未來向任何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或牽涉信用的往來項目時,聯徵中心的報告往往是最基本的審核依據,躲都躲不掉。
聯徵中心所建置的信用資料,彙整了各金融機構依規定所報送的資料。
如果發現信用資料有誤報、免列報,或經法院判決確定等原因而需要更正的情形,當事人可以向原來提報的金融機構反映,請其向聯徵中心通知改正。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聯徵中心反映,要求改正。
若不小心留下違約紀錄,或是因為某些誤會疏失造成小信用瑕疵,是否任何人或單位都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調閱這些個人資料?當然不是。
因為現在有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相關隱私權規範,所以信用資料的申請人僅限於當事人自己(或委託親友),以及聯徵中心所屬的會員金融機構,例如銀行。
在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或與當事人間有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(例如申辦貸款)時,才可以向聯徵中心查詢當事人的信用資訊。
這些資料僅限會員金融機構內部使用,不能對外公開或交給外人。
若是其他人(例如生意往來對象和債權人)或有調查信用需要的公司單位(例如面試新人的企業人資部門)想要了解當事人的信用狀況,則需要在本人同意下,由本人自行申請調閱其個人的信用資料才行。
為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,聯徵中心提供銀行查詢當事人信用資料的揭露時間均有一定期限,期限過後就不會再揭露。
文獻資料: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1008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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